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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八章 血炼之骨(1/2)

“臭小子,有种和我大打一场,别用什么神通了,就比比拳脚肉身如何,这才是魔应当有的战斗方法,一拳破万法,别整这些花里胡哨的……”指骨中传出余惊雄的声音。

江珩没有理会,神通不停,指骨每次移动一丁点就被拉回原点。

余惊雄很是羞怒,他堂堂魔皇何尝吃过这种苦头!

“你这懦夫,我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!”

现在江珩一息间要施展近百次无疆,这种耗费很可怕,保持越久,对元神和修为的耗费就越大,到了最后江珩假如还没措施,只能燃烧魂力以生命力作为代价来施展无疆。

但两三个月江珩还是能保持的,这也是余惊雄恼怒的处所,他一魔皇要被江珩这小子玩弄两三个月,传出往他还有何颜面在大罗天混?

江珩思考很久,忽然道:“传闻中有一种血炼之法,需要一代代修士的生命滋养,刚开端,血炼之物对修士是有益无害的,但却如饲养,不断给牲口喂吃的、喝的,等牲口长大了,肉多了才会下手宰割,如此一代又一代,血炼之物会越来越强,只是口味也越来越刁,普通的修士已经无法满足了,需要血脉特别的,甚至不仅限于修士,还有异族,反正只要是成长性高的生灵,都可当作牲口,我认为这种措施不过是小道,歪门邪道而已,没想到竟如此强悍,你将指骨留在北柳天府,看来并非是掩护老家啊!”

刚才还鄙视江珩不敢真刀真枪干的余惊雄,这下是无语了。

“通常借法,都是以宝贝为媒介,就算用血骨,也应当炼制成宝贝之后才传给后人,那绿发刹那间一身精元荡然无存,离逝世只差一步。看来就是年幼时燕服下了血骨,他自认为修炼的是他自己,气力都是他自己的,实则,却是你在里面修炼然后借予他,他的一身修为实在都是你在掌控,或许他都不知道,血骨借法并非是借,而是还,不知多少万年,你一直如此,难怪壮大啊!而且,不单单指骨吧,你应当在很多处所都留下自己的血骨,等着有一天血炼大乘后,血骨回一,那时候,我想你能登上大罗天了!”

江珩刚刚感叹完,余惊雄便赞道:“没想到让你创造了,本皇之能,是否让你感到失看?”

余惊雄不是高看自己,自认为天下无敌,他的确很可怕,区区一节指骨能有如此威能,倘若所有骨头合体,实在力江珩都无法想像毕竟能强到什么地步!

江珩淡淡一笑,道:“我一开端就说这是小道,歪门邪道,固然出乎我的预感,但仍然逃不出邪道领域,所谓的邪,就是不走正道,依附各种花里胡哨,用尽卑鄙伎俩壮大自己,不是说错,只是小道路险,行走需留心脚下,别被绊倒了!”

“看来我还是小瞧了你!”这次,余惊雄神识传来的声音有些冷了。

他知道江珩创造了,这也是无法避免的,否则他在一开端就用血骨来夺舍江珩岂不美哉?

这就阐明血骨不可能想夺舍就夺舍,它需得其法,知其意,甚至让修士心甘甘心的作为宿体!

当然,这其中很可能存在骗局,毕竟没人不爱护自己的命,修为越高越不想逝世,绿发青年这种层面的人物不可能轻而易举的奉献自己,至少得看看江珩出手,假如自己抵挡不得不是还有血骨护体吗。

可他没想到稀里糊涂的把命给搭上了!

另外,绿发青年失往精元后,肉身已经软弱不堪,余惊雄夺舍后也不可能壮大多少,只是神通运用方面与合成血炁,是绿发青年瞠乎其后的。

实力虽有提升,却不可能比得上夺舍一具精元茂盛的高阶肉身好吧。

不论是秃头,还是白发老翁,乃至弄不明情况的江珩,余惊雄在最开端都有夺舍的机会,却为何还用绿发青年的肉身?

况且用了之后,契合度也不是很完善,如普通的夺舍人一样,明显需要很长时间往适应。

通过这些,江珩才有了后面的推断,血骨是无法直接夺舍的,余惊雄这厮在虚张声势!

他的壮大,是联合了不知多少代北柳天府的顶阶修士,用他们的精元淬炼他的指骨到了今天,万法不侵,神通难毁很正常。

但却不是尽对的无敌,骨头怕什么,作为生物科研职员的江珩多数还是知道一些的!

一个字:“酸!”

但普通的酸自然不可能,就算把余惊雄的指骨泡在醋里一万年也损伤不了他分毫。

江珩想了想,

忽然伸手抛出几粒种子,落到了大地之上。

随着江珩一道混元之炁注进,种子在刹那间生根发芽,不一会儿就长成了各式各样的植物。

在江珩神念把持下,植物分泌出很多液体,一滴滴的被江珩招来,放置一排排容器中,又张口喷出一团球形丹火,开端了合成熔炼。

余惊雄不知道江珩要干什么,但明显有些不对劲!

此人尽对不会做什么无用之功,他弄这些奇奇怪怪的植物,又提取液体熔炼,很明显是要对付自己的!

他对自己的血骨固然很自负,但尽对不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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