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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节(2/3)

官,出什么事了吗”

刘辟云摇头道:“没什么事,跟你们区应该关系不大。行了,你拿着书,这是要去上课了吧我这就不耽搁你了,你忙吧。”

“哎,刘警官,那我就先走了~回头见~”

许岩挥挥手,和刘辟云道了声告别便向区门口走去。他注意到,几个警察都在有意无意地看着自己,就这几句话的功夫,他背后的衣裳已全然湿透了,却还得装出镇定的样子来,在警察们的注视下走得平静自若,那几步路真是走得艰难无比。

这时候,我们的许岩同学还没意识到一个事实:他对警察的恐惧,其实是完全不必要的。因为在昨天晚上,动手杀人的是朱佑香,抛尸下楼也是朱佑香,朱佑香与许岩没有任何人身隶属关系,也根本谈不上指使。在整个过程中,许岩什么也没做,他因为受伤失血过多,唯一做的事就是躺在地上哼哼而已严格意义上来,许岩甚至连同犯或者从犯都算不上。

所以,大家就明白了,从法律角度上来,许岩完全是无罪的。如果非要给他套个罪名的话,唯一靠谱点的罪名就是知情不报或者包庇杀人凶手的窝藏罪了。如果许岩向警察告发朱佑香的话,那他连这个罪名都洗掉了,真的是无罪一身轻了。

但可惜的是,我们的许公子并没有去告发或者得更准确一点,是“告发”这个词根本就不在许岩的思考范围以内,我们的少年拥有着朴素又单纯的道德标准。

“轩芸是为救我而杀人,我岂能将她出卖”

在父母言传身教之下成长起来的许岩,从就有这么一个观点:叛徒是可耻的。出卖同伴来自救,这是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,倘若被出卖的还是自己救命恩人的话,那简直是天理难容了哪怕这种事符合法律也好。在许岩看来,恩将仇报不但是不可饶恕的卑鄙行径,也是人世间最可耻的罪行。

世事往往就是这样:法律是一回事,道德又是另一回事。在许岩看来,既然朱佑香是自己的同伴,她是为了救自己而出手杀人的,那作为受益者的自己,对她的所有作为也承担了同样沉重的责任,企图推卸这份责任的话,在少年纯洁的人生观念里,那是不道德的。不知不觉间,许岩在心里已把自己和朱佑香绑在了一起了。甚至,许岩已经做好了迎接最坏打算的准备:纵然最后事情败露,许岩是宁愿自己坐牢也不肯出卖朱佑香的。

~

几个警察目视许岩的背影消失在门口,另一个肩章是两杠两星的警官问刘辟云:“刘子,怎么了这个学生,有什么情况”

刘辟云摇头:“没啥,碰到个熟人在这住的,随便问上两句。梁大,走完这个区,要不要再去对面那个区问问那边的保安队长我也认识的。”

“也好,趁昨晚的保安还没换岗,我们去问问吧,不定他们能听到些什么。”

分局刑侦大队的梁可副大队长合上了手上的笔记本,对门口值勤保安了声“谢谢”,他客气地对刘辟云:“刘子,这趟可是辛苦你了。我听,昨天你刚值全日班,今天该是轮休的吧为我们这趟事,累你不得休息了。”

“呵呵,梁大您就甭客气了,要麻烦,也该是我们所里麻烦你们才对啊。”

刘辟云在前头带路,边走边:“昨晚五点多接到报警,丰原区停车场发现尸体,我出警一看,靠,五条咸鱼在那躺着了。我当场头就大了,懵了足足一分钟。我下所这么多年,还真没见过这么大的命案呢,老实,你们分局刑侦肯下来接过这个案子,我真是谢天谢地了。对了,梁大,你们刑大勘查过现场,有什么发现没有”

按理,这种重大案子,非经办人是不能探听案情的,但刘辟云却是情况特殊,他不但是所里面的刑警,也是第一批到现场的警察,清楚现场情况,对他隐瞒也没什么意义,所以梁大队长倒也没什么忌讳,他:“现场那边,法医和技术还在勘探,具体结论还没出来。不过,刚才我也去停车场那边粗粗看了下,嘿,倒是奇了。这几个人的样子,像是从高空摔下来跌死的,可他们的尸体离最近的高楼也有起码五十米远嘿嘿,这真是蹊跷了,刘子,你怎么看”

“我们出警等你们过来的时候,也粗看了下现场,看尸体的模样。也觉得像高空坠落摔死的。不过那位置不通停车场左边是马路,右边是区的绿化带,前边是区的摩托车停车区。离它最近的是丰原区的五号住宅楼,离尸体足有五十多米要摔死,除非就那里,不过那距离也太远了吧就那五层高的楼,能摔出五十米去”

梁队摇头:“不可能是那里。丰原区5号楼只有5层高,才二十米的高度,根本摔不成那样。刘子,我见过几桩跳楼自杀的现场,也算有经验了:那几个家伙摔成那副惨样,那起码是十层以上的高楼跳下来才有这样的冲击力,可附近,哪有十层以上的高楼”

“梁队,有没有可能,死者所在的停车场,并不是第一死亡现场他们是在别的地方摔死的,被人抛尸扔到了这里”

“这个,要靠专门的技术来判断了。不过以我的印象,停车场就该是第一现场了。你看停车场水泥地面被撞的坑洼碎片,那辆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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